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等相关认定审核


经研究决定,关于规范学院师德师风审核申请等认定审核的相关流程,现通知如下:

如因申请项目、奖励等事由需学院党委审核师德师风并出具书面意见,请参照下述流程办理。

1、教职工登录OA系统,选择左侧栏“综合服务”--“本单位流程”--“我要办理”,选择“教职工师德师风等相关认定审核”,请阅读流程说明草拟相关文件并签字,进入申请。

2、标题请填“关于对XXX的师德师风审核申请”,正文填入事由与需求,上传已签字(如为博士后或专职科研老师办理,还需添加合作导师签字)附件,填入其他必填项后提交人事秘书审核。待学院完成审核后,人事秘书将联系您出具相关文件/函。